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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停止运输并返还货物,或者变更到达地或收货人,但是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托运人有义务赔偿。...
南京的一家运输公司接受委托运输两个集装箱杂交米,却没有将货物安全运至买方所在地,途中湿水导致杂交米潮湿霉变。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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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运输毒品行为是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行为排列规定在一起,供选择适用的罪名,其社会危害性也应当与其他三种行为的危害性相当,因此处罚才能一致。只有当运输毒品成为走私、贩卖、制造毒品一个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时,也就是说缺少运输毒品就无法实施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时,运输毒品才具有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相当的危害性,才可以同罚。而出于其它目的运输毒品时,比如出于吸食、窝藏目的而移动毒品,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显然要低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的危害性,不能认定运输毒品罪。如果将运输的范围任意扩大,就会出现将无罪变为有罪、轻罪变成重罪的现象。勿将动态持有毒品等同于运输毒品。
按照我国1986年出台的《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因此,一般认为,发生了各种方式的费用结算,收取报酬的运输应属营业性运输,反之,则属非营业性运输。
记得貌似是运输单据。在某些货物(主要是大宗货物、长期运输的货物)运输中,运输法允许或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这些乏缉催垦诎旧挫驯旦沫合同与一般合同并无显著区别。但普遍情况下,运输合同凭据,即运单和客票,取代了书面合同,经承运人签署的运单和客票取得的时间,是运输合同成立的时间。托运人填具运单后,承运人签署运单的时间,是承运人承诺的表示,因而是运输合同成立的时间。客运中,旅客要求购票,承运人口头允诺或出具客票之时,客运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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