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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两次催款后还拒不还款,且金额超过1万的,才构成信用卡诈骗。你这不会坐牢...
根据《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恶意透支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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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期还款,一般情况下不会坐牢,但如果银行催收后仍不还款,可能会被银行起诉要求还款
恶意透支信用卡欠款,视为犯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犯罪的条件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所欠款项的。持卡人未收到相关通知或文件,过了一定期限未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恶意透支金额:1。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列为金额大;2、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列为巨额;三、数额超过100万元,根据刑法第一九十六条的规定,列为数额特别大。恶意透支金额不包括发卡银行收取的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费用。
信用卡欠债没还,如果本金透支超过一万以上,经银行催收,仍不还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分的。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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