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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注册商标来说,宣告无效后,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在宣告无效之前作出的侵权判决书,不再具备追溯力,商标无效的决定是由商标机构作出的,当事人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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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 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1.依据我同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我国商标只有在注册之后才会具有司法效力,并且受理机构在接到他人的注册请求时,首先需要确定该商标没有抄袭等行为的存在,然后才有可能会批准该注册请求。对于那些通过不合法的方式注册的商标,即使已经注册成功,也是有可能会被注销的。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2,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五章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决定,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违反本法第十条,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延长三个月,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通常会经过以下流程。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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