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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经常吵架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因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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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但若吵架达到能感情破裂的程度就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吵架已经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情感,可以选择协商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破裂,如果只是一般的吵架,感情并未真正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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