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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2.第二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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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审二审都败诉再审驳回,只能依法申请检察建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一审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直接到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但是,最后都是在二审法院处理。 2、在二审法院仍然规定举证期限,在期限内你可以向二审法院举证。 3、你在一审法院未超期递交上诉状以后,已经产生了上诉的效力。诉讼费一般要在收到二审法院的通知后,直接交到二审法院。你如果不放心,可以到二审法院立案庭打听。
要具体分析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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