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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筑房屋,供作居住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
虽然可以转让自己的宅基地,但转让宅基地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必须符合一家一户的原则。大多数一户多宅不合法,但也有少数一户多宅,实际上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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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可以转让但是要符合条件的。第一,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大多数一户多宅都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有少部分一户多宅,其实是符合规定的,这些合法的一户多宅的,也不会被国家收回。如果转让人不想要那么多宅基地,是可以转让出去的,但是受让人必须是没有的,都否则就会破坏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如果你要转让的对象已经拥有了宅基地,就不允许再转让给他了。第二,仅限村集体内部成员进行转让。有些村子里的人,由于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所以在本村没有宅基地,虽然这个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但是也是不支持转让的。因为他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所以不能拥有本村的宅基地。第三,宅基地和房子要同时转让。很多农村人对自己的祖辈建的房子都有一定感情,房子积聚着几代人的回忆,所以在转让宅基地时,会舍不得转让房子,只给予受让人房子的使用权。其实这种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在转让宅基地时,必须连同宅基地上的房子一起转让。 1、《》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2、《》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筑房屋,供作居住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虽然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住房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是根据房地一致原则,房屋所有权转让,势必宅基地使用权也随同转移。因此,村民只能将自己的住宅转让给同村的村民,以确保该村民有取得宅基地之使用权的资格。同时,法律对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严格限制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有一定的范围,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且该成员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即一户一宅面积符合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房屋同时转让;转让人不得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后,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因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进城务工的村民需慎重出卖在农村中的房产,防止再回到农村时无房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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