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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暂行指导价格标准,律师根据案件的性质、标的、难易程度不同收取不同的律师代理费用。律师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1000-6000元/件/每审;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标的的1.5%-5%标准收费。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由此可见,技术侦查措施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但是具体如何适用,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详细的解释。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并经过批准延长,但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综上所述,刑诉法明文规定,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办案,这也是收集犯罪证据的常用方式。其中刑诉法技术侦查手段包括电话监听、秘密录像、电子监控及查询邮件等。按照规定,技术侦查经过批准后,有效期是三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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