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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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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种类:一、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二、单独侵权与共同侵权。三、积极侵权与消极侵权。应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况:(一)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二)加害人之间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分性;(三)教唆人和实施人共同造成他人损害。共同侵权要求侵权人均存在过错,无意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应注意区分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共同侵权人负;单独侵权负自己责任。
数人的种类:一、共同加害行为;二: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三:共同危险行为;四、承担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五、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第八条共同加害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教唆帮助行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侵权种类如下:(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行为;(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四)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五)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六)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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