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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婚了,前妻的户口还不迁走,可以带着当时的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然后再迁移新婚...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再婚,只要能出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就可以再次办理结婚证。建议还是先办理分户手续,给女方单独办理一本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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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和其前妻离婚后,其前妻不肯迁移户口,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强制迁移当事人前妻的户口。 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移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1、有效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子女也可以把户口迁入到当事人夫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前妻户口未迁移的现任可以迁移。迁移户口的,户主在迁移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移登记,领取迁移证明书,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点开始,户主持迁入证件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支付迁入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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