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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公告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 或直接与销售人员协商,确认出版...
1、公司公告登报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公司注销登报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发送邮件或者传真或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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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要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
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确定并执行清算方案; 2、清算期间,登报公示; 3、注销社保账号; 4、注销税务登记; 5、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1、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书面申请、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合伙企业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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