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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
1、超过了规定的复核3天的期限,就失去了复核请求权,上级交警队不会受理复核申请了。2、如果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可以通过信访渠道申请复查。3、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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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鉴定意见,是一份证据,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1、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当事人针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而该违法行为认定影响到交通事故认定意见的,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必须撤销原认定意见,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看到这里,ask.com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作为交通纠纷案件的被告,在前往法院进行应诉时,只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时,其地位与原告是平等的,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被告上法院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的不可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限一次。申请审核时,应明确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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