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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3、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
(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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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3、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1、具备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合理用能审核意见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等; 4、《规划预审意见》复印件;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附件。
1.工程质保金退还的条件具体是当合同约定质保期限到后,无质量问题争议后,向建设方(收质保金单位)提交退还质保金的函就可以了。同时还要附工程回访单,有物业或住户的签字才行。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 2、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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