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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个不影响父母的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由申请人的亲属暂时居住。只要你的父母不把房子作为出租或出借给别人,就没有问题。《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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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由申请人的亲人暂住的,只要你父母不是作为出租或出借的把房子给别人住,是没什么问题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所以,对承租方的行为只要不违背上述规定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不够申领条件就有可能被退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父母去世子女可以申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这样就可以继续住下去。《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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