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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指行为人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欺骗公安机关向其发放居民身份证。比如向发证机关提供假名、假住址、假的生日、相...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了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其中之一就是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居民身份证。这是指行为人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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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三)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不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违者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10月有修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来看,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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