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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父母犯罪,子女受罪的旧传统,是一种株连的恶习,正被逐步淘汰,也必须给予坚决淘汰。备注: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
现行的法律中,如果犯罪人员没有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可强制执行,查封冻结本人的财产和收入;另外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视为不能认罪服法,在减刑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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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影响。(1)法律是固定不变的,社会生活则是不断发展的。法律的原有规定脱离社会现实的情况是很可能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对原有法律作出变通的阐释或者更加复杂的技术处理,使其符合社会现实生活是必须的;(2)有一些法条本身已经规定了,在审判过程中需要考虑社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考虑社会舆论是依法办事,自然也是可行的。当然这样的法条本身是否合理可以探讨;(3)司法审判的结果不是封闭的,有些审判会反过来对社会产生影响。所以在判决一些社会共同关注的案件时,考虑判决可能导致的社会影响也是必要的。举个可能有点敏感的例子,南京彭宇案的判词从纯法律上看可能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却产生了非常坏的社会影响。尽管舆论的解读都是建立在对判词误读的基础之上,但判词本身其实也可能斟酌的更好。(4)法官也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肯定会读报、看电视,可能还会刷微薄,尽管法官本人可能不一定能够意识到,但舆论对于法官的影响在客观上肯定是存在的。说到底法官所有的经历、受到的教育、意识形态,心情好坏都有可能对于一个具体审判产生影响,这一点是无需讳言的。回到问题本身,法官当然不应该因为舆论就作出偏离法律规定的事情,但也不能矫枉过正,要求法官拒绝考虑社会舆论。法官在审判的时候,绝不仅仅是找一个法条,套到事实上面那么简单,相反一个法官需要考虑许多不同的因素,当然对于法官来说,这也是更加高的要求了。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直接把判决书寄给家属的,如果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徒刑时,刑事判决书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其近亲属。刑事判决书针对的是法院对当事人的案件事实进行依法裁判而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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