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
是的,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财产进行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哪一种更安全可靠、简便易行呢?《办法》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我们对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逐一分析,现金,是我们经济交往中常用的交易方式,但是作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有很多弊端。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注: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注: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综上,我们了解到,虽然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是交纳了保证金,而少部分才是提供了保证人,但实际这个保证金最后基本都是会被退还的,除非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才有可能会减扣部分保证金。至于在什么时候会退,自然是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设单位按照下列标准预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工程合同价格低于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格5元%预存。工程合同价格在100万元至2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工程合同价格4元%预存。工程合同价格为200万元至500万元(含2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格为3元%预存。工程合同价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格2%预存。(2)对于去年未完成的在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按剩余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充工资保证金。(3)承包商装材料的项目按项目合同价格的8%预存。第十三条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不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使用企业的工资保证金,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使用之日起10日内按照使用金额的200英镑支付%补充。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超过专户存储的工资保证金数额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使用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强制企业与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补足差额。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使用之日起10日内按照使用金额的200%补充工资保证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