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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户主出具捺手印的授权书委托当事人办理的前提下,可以凭父亲的身份证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补领户口本。补办户口本的参考资料(内容来源:info//...
户口簿丢了,可以用身份证办理,同时最好让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这样办起来会更方便一些。《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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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领,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4,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八条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因此,如果新的居民户口簿已经补发,则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
1、居民户口簿丢失或损毁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 2、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发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姓名、关系,公民身份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3、需要出示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户主去世未注销户口的,应先注销户口并由家庭商定选出新户主后,方可申请补发,户主或户内成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应由本人或监护人出具情况说明,注明无法提供身份证原因和是否同意补发,方可申请补发,户口登记地房屋拆迁、易主的,不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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