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所在地或常住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办理即可,详细步骤如下: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一、失业证办理条件1、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期限及标准。2、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所在县的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二、办理失业证所需资料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原件及复印件;3、《失业登记表》; 4、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原单位关系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或解聘证明。 5、本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没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还需要提交大一寸彩照一张)。
《失业证》的办理 1、城镇失业人员(失业青年、失业职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 2、废业或自行倒闭企业的职工,须持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本人身份的有关材料(档案),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 3、《失业证》丢失后,必须由丢失单位或个人向发证部门申报,并登报声明作废,三个月后再予以补发。 4、1998年后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后持劳动预备制毕业证方可办理《失业证》。 5、就业转失业的人员须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与求职登记后,方可办理《失业证》。 6、工作调动时间,由于本人或调入单位原因落不了关系的,半年后收回调转表,办理《失业证》。 7、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人员,在代理期间不予办理《失业证》。 8、残疾人不予办理《失业证》。 二、《失业证》的使用 1、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报名招工、招聘;用人单位持被招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手续。 2、失业职工凭《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一经录用,录用单位要在本人《失业证》的“就业情况”栏内按规定填好内容,经劳动部门盖章。 4、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必须按《失业证》“职业变更的情况”栏种的要求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交给本人。 5、失业人员凭《失业证》申请领取个体营业执照。废业时,由工商部门开具废业证明后,可参加社会用工招聘。 6、每年10月15日-11月15日,到街道劳服站年检。
失业证明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开。开具失业证的流程: 1、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 2、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之类的; 3、填写失业登记审核表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879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5,3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