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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情并无法由你奶奶自己决定。你爷爷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房子的一半是遗产,由你奶奶、你姑、你大爷和你爸爸共同继承。也就是说,你奶奶有5/8...
首先从法律上说这应当属于赠与房产而不属于新购房产,不受限购令影响。但实践中在过户时,赠与程序要比买卖程序多缴税款。 在实践操作中,要注意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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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屋中的一半应当由爷爷和奶奶的两个儿子平均继承,也就是说,现在房屋中有爷爷和两个儿子三个人的份额,他们三人是共有人。 那么如果要将房屋过户的孙子名下,就需要经过上面三个人的同意。 对于儿子要写放弃继承的声明并做公证,放弃后,房屋就归爷爷一人所有了,然后爷爷再爷爷,要写赠与协议,声明将房屋赠与孙子即可办理过户
先办继承,由取得遗产的继承人处置。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并按公证内容分遗产;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法定继承的份额,可由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爷爷那部分办理了继承以后。产证更改为你父亲和奶奶的名字。当时应该有一个份额的界定! 2005年的时候你奶奶把她的一半赠与你父亲并公证,应该及时过户。赠与如果是遗赠性质才可以有效。现在即使按继承办,你父亲也应该是多一半的产权。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给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有关手续。”可以据此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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