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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超过180天认证抵扣期限,是否会导致逾期作废

2022-05-04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认证抵扣期限,除去满足下述条件可以申请逾期认证外,不可以作废,不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做记账凭证入账,但是不会有相应处罚。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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