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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左脚2、3、4趾缺失,应评定为八级伤残。职工战士致左脚第2、3、4趾缺失,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具体要看缺失的是什么趾。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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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致一脚拇趾末节缺失,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之规定,应当评定为九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需要看您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且您可能构成伤残等级,具体能否构成伤残等级及构成几级需要进行鉴定。如果属于工伤,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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