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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厂里应该如何赔偿损失

2024-11-24
一、关于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认定。 (一)认定条件: 在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若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且不存在本人或主要责任,则可认定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需考虑以下四个必备要素: 1. 上下班规定时间; 2. 上下班必经路线; 3. 非本人或主要责任; 4. 机动车事故。 只要满足以上四个要素,即可认定交通事故为工伤。 (二)申请时限: 1.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 (四)提供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 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提供,需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 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 若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赔偿待遇: 1. 若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费用,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放。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按照前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差额部分: 1.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费用,但未达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差额部分;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放。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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