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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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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执行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的,申请人是可以再次提起恢复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执行费用由申请执行人先垫付,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首先,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已经审理并申请了强制执行,不需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被告人被从失信人名单中消除,那么您可以跟执行法院法官沟通原因,如果对此存在异议的,您可以向其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调查落实。 其次,建议您跟执行法院法官沟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来调查对方是否有相应财产,您也可以通过自身关系来了解被告人目前的财产状况,如果发现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报告,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或采取强制措施。 再次,对方没有按期进行履行,那么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最后,如果您有相关线索和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通过关系暗箱操作的,可以向当地纪委进行反映举报,由纪委进行调查核实,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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