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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定义 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不可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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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大抗辩权行使的结果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先履行抗辩权是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不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民事抗辩权包括独立抗辩和从属抗辩、永久抗辩和一时抗辩、法定抗辩和约定抗辩等。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同。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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