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误诊通常因病史询问不细致,鉴别诊断不够充分导致诊疗思维局限所致,误诊的后果体现在延误治疗或错误治疗,与此对应的是使患者丧失了早期得到救治的机会,如果因误诊造成患者原发病的加重等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方可以通过申请鉴定完成举证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您搜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起诉维权。
有关医生误诊该负什么责任的,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898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