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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出具的保证书不包含处罚措施是否违法?

2024-11-10
在法律层面上,如果一个人仅仅签署保证书并未受到相关制裁或惩罚,那么这并不能被视为不良行为记录。但若在签署保证书的同时接受了相关处理,例如处罚等,这就意味着这个人已经产生了不良的行为记录。这些不良行为记录可能包括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记录和触犯刑法的犯罪记录等。 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三类材料: 1.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 所在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材料; 3. 申请人户口所属的村委或者居委会所开具的证明文件。完成上述步骤后,申请人需携带这些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最终确认,并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或者申请人可直接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适用于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公民在职业生涯中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公民因其他需求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等情况。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涵盖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两大方面。行政违法犯罪记录主要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而刑事犯罪记录则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至于诸如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根据现行法规规定,目前尚未将其纳入开具范围之内。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和《刑法》第十三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而犯罪行为则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

相关法规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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