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
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二、接管公司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三、清理公司财产四、接管公司债务五、设立清算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九、处理公司财产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十一、制定清算方案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破产清算公司的职责包括: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直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六)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另有规定管理人职责的,适用其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