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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
1、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2、这是一个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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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代理律师可以是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法律未明确规定范围,未作禁止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订立遗嘱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共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共同行为。立遗嘱时,并不存在对方接受或拒绝或协商的情形,不是双方行为。 【相关延伸】 问:设立遗嘱有相对人吗? 答:设立遗嘱没有相对人。 遗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本质上也是属于一种合同,不过,不需要双方的合意即能成立并生效,所以是没有相对人的,不需要合同内容涉及的人承担义务的。
要式法律行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转移房屋所有权,除了当事人要签订书面合同以外,还必须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它的内容包括行为人行为的合法性和成立条件的必要性,根据对要式法律行为划分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不同的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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