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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扣除比例是指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配偶在中国购买住房,经夫妻双方约定,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费用...
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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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比例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可以选择扣除比例,例如,里面的夫妻平均扣除就是指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平均分配子女教育所需的费用。 而另一项就是选择由父母其中一方负担费用,按照标准的100%比例扣除,而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选择完毕之后,一年纳税年度内都不能变更。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根据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的,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当按照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配偶和子女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但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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