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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申报债权; 5、确定破产财...
一、破产的基本流程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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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如果受理,通知所有债权人4、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如果是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这一步就免了)5、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如果不能达成或虽然达成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后的运营,仍无好转或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进入下一步。6、清算。此处省去N多字。自己去查破产法与公司法。7、公司归于消灭。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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