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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重复保险的投...
重复保险又称为复保险,其具体内涵在学理和立法例方面有不同的界定。有的将重复保险界定为: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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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根据《保险法》56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即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的赔偿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举个例子,一个车主向甲乙两个保险公司分别买了30万和20万的保险,对保险赔偿比例没有任何约定。后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发现车主本身车的价值是30万,那么甲乙保险公司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比例3:2承担责任,甲需要赔付18万,乙需要赔付12万。 那么对于超出保险价值部分该如何处理呢?《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财产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保险法》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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