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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合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
对我提出的问题:“男方已生育过子女,离婚后再婚,再婚后依法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女方初婚未曾生育,这种情况下怀孕并生育,算不算头胎?” 当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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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很显然你们不符合再生育的条件,不能再生育了,否则就是计划外生育。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女方可以再生育一胎。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没有这样的规定,但为了确保你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为了管理的需要,在你们家属院张贴布告,很难说触犯了你的隐私权。即便触犯了你的隐私权,你也很难维权。 3,当然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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