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
1、以未成年孩子名义买房可行。其监护人需要代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进行监护公证与房产份额公证,公示七天无异议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材料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有严格的限制。在子女成年前,父母想要出卖或抵押房产,除非父母承诺将所获得的款项用于孩子的读书、留学、治病等事项,并办理公证手续,否则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过户或抵押登记手续。 其次,在子女成年后,非经子女委托,父母无权对房产进行变卖、赠与、抵押等处分。 再次,以子女名义买房逃避债务并不可行,该类房产同样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也应承担家庭经营的债务。 最后,夫妻离婚后,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房屋不能进行直接分割,只能析产,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一)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 (二)离婚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更有利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应对抚养子女一方予以倾斜和照顾,并且对于有些共有财产以赠与的方式确定其权利归未成年子女享有或者所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只是在共同生活期间有权使用。 (三)抚养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保护管理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维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防止任何人侵犯,抚养子女一方非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得对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实施处分行为。 (四)父母离婚时,不直接对未成年子女行使亲权的一方,应给付抚养教育费用,获得抚养教育费用是未成年子女基于身份而产生的一项财产权利。依法承担给付抚养费义务而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子女可依法行使诉讼权,请求法律保护,不履行给付义务情节恶劣,造成未成年子女身心损害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在离婚后发生了变化,不能满足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发生重大情事变更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包括增加、减少或者免除。 (六)离婚时,父母一方确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用其财物折抵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以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女儿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我国房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子的产权归属一产权证登记为准,只有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才是房屋的所有人。虽然房子女儿并没有出资,但是既然父母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女儿的名下,就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未成年人也是有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综上所述,该房产应属于女儿。即使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也不能随意处分子女的财产,除非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除此之外,如果监护人任意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对未成年人利益构成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所谓的“为未成年人利益”主要表现为父母出于未成年最近健康成长或受教育等必要,如上学、治病需要大笔费用,未成年人致人伤害,须支付大笔赔偿费用,未成年人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父母代签协议等。除上述情况外,父母不能以任何理由出卖、赠与、分割、设定抵押等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显然,本案原告要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不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因而也就无权处分、分割系争房产。只是离婚后,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对该房产的管理权而并非处分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5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