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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不是实际驾驶人,一般情况下是无责,但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是指相对于事故本方以...
你所提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乘客的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被第三者货车碰撞造成的,就后面这一法律关系本身而言,客车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客车有义务将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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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客机动车道开车门出租车司机A驾驶出租车行至机场辅道站路口时,踩下刹车等候绿灯信号。乘客貂蝉走到该车所在机动车道上准备乘坐,她上前拉开出租车右前车门,进入车内。当貂蝉正用右手抓住出租车右前车门外缘准备关闭车门时,交通信号灯开始转换放行车辆,在出租车右侧稍前停放的一辆东风货车起步行驶,貂蝉来不及将手收回,货车左侧车厢与出租车右前车门和貂蝉右手发生碰挂,发生两车轻微受损、貂蝉右手受伤的交通事故。貂蝉将出租车司机A、出租车车主某公司、车辆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以及货车驾驶员B等告上法庭,要求进行赔偿。二、乘客自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貂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及“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认定貂蝉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本文认为,貂蝉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危险性应有足够认知能力,但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为之,其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重大过错。A驾驶出租车在路口等待转换绿灯放行时,其行为本身并没有过错,对貂蝉忽然拉开车门的瞬间行为也不可能预见。当貂蝉拉开的出租车车门与东风货车发生碰挂时,A驾驶的出租车仍处于静止状态。因此,引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是A的行为引起,而是貂蝉拉开的车门与B驾驶的货车相碰挂引起,A与貂蝉之间不存在交通事故,A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A不承担责任,故与A有承包经营关系的某公司以及与某公司有保险合同关系的人保公司也不应承担责任。
车祸乘客受伤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一般是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乘车遇到车祸,导致乘客受伤的,乘客能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6、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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