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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报送合同备案: 变更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的; 变更许可使用商标的期限的; 许可使用的商标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有下...
商标授权使用是商标权人实现商标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商标授权使用合同,中国商标法第40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3条明确要求授权人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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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为了加强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规范商标使用许可行为,商标许可使用备案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商标局不予备案的决定是基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11条的规定,根据案件中许可使用期限超过陔注册商标有效期的事实作出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下列情形之—的,商标局不予备案: (1)许可人不是被许可商标的注册人的; (2)许可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 (3)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号与其所提供商标注册证号不符的; (4)许可使用的期限超过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的; (5)许可使用的商品超出了该注册商标核定适用的商品范围的; (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缺少法律规定的内容的; (7)备案申请缺少法律规定的书件的; (8)未缴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的; (9)备案申请中的外文书件未附中文译文的; (10)其他不予备案的情形。 [
1、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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