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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否则,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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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普通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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