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就您所述情况,对朋友抢劫所得,您是知情的。而且朋友也已委托您将所得赃物卖掉,并且在朋友被抓捕后供述该所得赃物仍在你处,由此判断在您保管赃物期间的行为,应属窝藏,可能涉嫌犯罪。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或收益而予以掩饰或隐瞒。所谓明知。即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有关的财物可能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就应视为明知。 (三)客体 本罪的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源于2007年5月1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针对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这一犯罪行为,将刑法第312条规定的关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解决了实践中比较常见又容易引起争议的几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盗机动车行为的法律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