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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还能回去上班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3-02-12
劳动者被公司开除,与公司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回去上班,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同时用人单位询问劳动者有关劳动合同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履行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规

#第二章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章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二章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章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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