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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下面为大家解答7000的个人所得税: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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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全面啊,有没有保险之类的呢?下面是个税计算公式 各保险总额要减掉。 按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表如下: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工资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快速扣除税的起征点为5000,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扣除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金-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付工资-四金)-3500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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