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拘留机关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拘留后...
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拘留后的处理措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程序包括: 1、首先填写《请求拘留报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理由,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拘留证; 2、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拘留; 3、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或盖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