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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带上驾驶证和行车证到交警大队开处罚确认书到银行缴费。 第二种:网上选择办理,目前很多网站和官方合作,推出第三方在线查询缴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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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不会吊销驾驶证,会受到交通处罚】根据《规定》第一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制定根据。既然,《规定》的制定根据是《道交法》,当然,《规定》的内容不能超越《道交法》,这是立法的基本原则。一、《规定》第12条第一款第3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该条款的意思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逃逸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不得申领驾驶证。二、《道交法》101条第2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条款的意思是:构成交通事故犯罪(前面已经说过,该款的造成事故是指构成交通事故犯罪)之后再行逃逸的,不得申领驾驶证。比较这两个条款,显然,在对于当事人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条件上有绝对的区别。前者指当事人因“逃逸”构成交通事故犯罪就将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后者是指当事人构成交通事故犯罪后,并且加上“逃逸”情节,才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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