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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和户口的关系,拆迁与户口有关吗2013年新的政策已经做了调整。主要分为,面积补偿款、安家奖励费、托底保障款、购买安置房的数量资格。 关于面积补偿款,如果是私房只和产权所有人有关,如果是公房,该款项只和实际居住人及承租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 关于安家奖励费,该款项只和产权人、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 只有托底保障款和购买安置房数量资格和户口有牵连。
不影响。房屋买卖过程中,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若想解决可采取协商或起诉的方式。可以诉其违约。
1、不可以:户口投靠迁移的,只能在本人(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进行相互投靠迁移;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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