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同时,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一、定金的数额有限制吗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数额不宜定得过低,也不宜定得过高。定金数额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若定金数额定得过高,则有可能使得受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的高于其实际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定金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则把定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降至主合同标的的20%即可,而不应将此种定金合同视为当然无效。 二、定金有哪些效力 1、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或者作为给付的一部分。合同得以履行,定金应予以返还。若定金与应为给付的种类相同,以可以作为给付的一部分。 2、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本应向对方当事人就其违约行为付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定金,守约方可以径直占有定金作为损害赔偿。受约方不能再向给付定金的一方提出赔偿请求。 3、合同可归责于收受定金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作为违约方的定金收受方既应向定金给付方赔偿预定金数额相同的损失,又应向定金给付方返还其收受的定金,故作为违约方的定金收受方自应予以返还。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2、定金数额不宜定得过低,也不宜定得过高。定金数额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若定金数额定得过高,则有可能使得受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的高于其实际损失。 3、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定金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则把定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降至主合同标的的20%即可,而不应将此种定金合同视为当然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79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