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撤回是指在申请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申请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撤销申请的行为。申请撤销是指申请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申请的行为。...
(1)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时,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即可撤回要约。(2)要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约撤回条件有: 1、在要约到达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约人; 2、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 3、撤回要约的意思是由要约人制定的; 4、要约撤回的其他法定条件。
1、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2、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3、撤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称及申请人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称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加盖申请人章戳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字。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不需提交附页。
要约是可以撤回的。但撤回要约的表示必须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以前作出。这是因为,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以前,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此阶段,应当允许要约人使尚未生效的要约不产生预期的效力。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