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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未直接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探视义务人是指离婚后直接带领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在某些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在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可...
如果父母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可以考虑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或学校协助执行探望。在国外,如离异一方拒不为另一方探视子女提供方便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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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抚养孩子以及非婚生子的规定适用于法律规范对于婚生子女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21.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因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8条规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是一项法定权利,而且对不随子女生活一方而言可不附任何前提条件享有这一权利。如不能以不随子女生活一方有无能力给付抚育费,以及抚育费给付的多少,来确定其有无探视权和探视次数的多少。
《婚姻法》第36条已经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行使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而这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探望权的行使。只有通过探望权的行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才能切实地参与到子女的成长过程中,把关爱和亲情传递给子女。接受父母双方的爱护和教育也是子女的一项权利,因此,探望权的行使对离婚后的父母与子女之间亲情关系的维护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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