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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
夫妻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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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子的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赠与,与子或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2.如果子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或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1、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还贷,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形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处理不成,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产权人应就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一方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可视为出资方对配偶一方的赠与,并已通过物权登记行为实际履行。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按揭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1.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房产登记在已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应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为子女结婚购置房屋,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购房款应视为父母对已方子女的赠与。该房一般视为子女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 3.双方父母婚前共同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该出资款应视为父母对已方子女的赠与。双方离婚时财产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4.双方父母婚前共同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出资款应视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双方离婚时,该房产应认定为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另一方出资部分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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