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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都会被逮捕 一般来讲,凡被刑事拘留的,基本上都能认定犯罪,否则不会轻易将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后,正常情况下都会采取逮捕的形式,将犯罪嫌...
构成下列条件的,才应实行刑事拘留:行为人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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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拘留对象为现有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现有犯罪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第二,有法律紧急情况之一,如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或者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现有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拘留:(1)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三)在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的可能性;(六)无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七)有多次逃跑犯罪、结伙犯罪的。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其期限为三日,但可以延期至七日;如果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情形之一的,方可延期至三十日。如果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则超期部分肯定应该赔偿。《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事拘留是最常见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嫌疑人、被告人在被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其实可以委托律师来申请取保候审,当然要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首先肯定是需要符合条件要求,其次就是按照规定提出申请,最后还需要提交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
刑事拘留构成以下条件:是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具有法定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员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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