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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需要变更的正副本、公章、新老的复印件,提交工商的。然后到时候签字的时候的先决条件就是新老股东必须同时到场,在这点上注意一下就可以了...
1、带营业正副本、公章、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工商变更申请书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如果法人也变更的话,还需要新法人、监事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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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的处理是: 1、转让给股东的只要与股东达成一致,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2、订立书面的转让协议; 3、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4、更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5、给新股东发出资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带营业正副本、公章、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工商变更申请书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如果法人也变更的话,还需要新法人、监事的复印件 2、带新、工商变更通知书、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去税务局办税务登记证变更;3、带新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证IC卡去质监局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股东变更办理一般是到工商局进行变更,流程为: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信息变更。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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