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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因为快递暂行条例里有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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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1.因为快递暂行条例里有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2.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一、举报人信息泄露导致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寻求保护。有关部门还将核实泄露信息的人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举报、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三,《行政监察法》还完善了举报制度,强化了监察机关的责任,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实名举报的,应当回复处理结果等。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和与举报人有关的信息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四、同时,为了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明确泄露举报信息的法律后果,《行政监察法》规定:泄露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和与举报人有关的信息,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监察机关更及时、更负责地办理举报事项,有利于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从而鼓励群众积极向监察机关提供违反行政纪律的线索。
如果他人利用你的身份资料,从事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由行为人负责,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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