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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法如下: 一、如果信用卡所欠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持卡人无其他个人财产的,仍由夫妻另一方...
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都是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还要根据你们与信用社签订的联保协议确定:2:没有发生贷款的人,作为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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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债务人死亡时,其债务清偿的问题,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债务人)财产上一切权利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限定继承、全部继承人抛弃继承)或专属被继承人者(例如养老年金)外,自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承受,所以被继承人之债务塬则亦由继承人继承。如继承人未向法院声明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者,继承人当然成为债务人,不需债权人为任何表示。 2.但在继承人有为限定继承时,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法院在继承人为限定继承之呈报财产清册时,应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被继承人之债权人于一定期限(叁个月以上)内报明其债权。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在该期限内报明之债权,及继承人所已知之债权,按其数额比例计算以遗产分别偿还。
处理方法如下: 一、如果信用卡所欠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持卡人无其他个人财产的,仍由夫妻另一方偿还; 二、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财产的话,由他的财产来偿还; 三、如果有遗产的话,由遗产的继承人来还。 【相关延伸】 问: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吗? 答:需要。只要担保合同还继续有效,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都是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还要根据你们与信用社签订的联保协议确定:2:没有发生贷款的人,作为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你们之间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3:你们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信用社可以找你们其中的任一人承担全部责任,一人承担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一般情况下,数额是均摊的。4:担保人还款后,可以向其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主张权利。5:信用社一般不会承担责任。6:注意时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效一般是在主债务期限届满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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